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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.條租除陌錢

作者:幸運的蘇拉  分類: 歷史 | 兩晉隋唐 | 幸運的蘇拉 | 大唐官 | 更多標簽...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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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唐官 20.條租除陌錢

高岳建議岳父立刻入手,用軍府名義迅速占據幾處小鹽池,而后雇三百民戶為“池戶”負責制鹽,再撥三百兵護鹽池。

一年后這些小鹽池加一起也可出產五六千石的鹽,入官榷后同樣由高岳讓百里城的商隊單獨來購,再往上估價,回百里城榷場后行銷各處,軍商隨即分潤,如此原州行在也可得萬貫上下的潤錢。

“很好,就按照高郎所說的去做。”崔寧大喜,現在他是靈州大都督、朔方節度使、兼六城水運使,只要在管轄范圍內的鹽池,他說了算,朝廷戶部度支司的手還伸不到這里。

接著崔寧又讓朔方掌書記手寫封書狀,重新塞入到符筒當中,說“此文狀需要傳驛整個慶州,叫所有黨項蕃落知曉。”

之前他出京為渭北四州都團練使時,曾安撫了當地的黨項,現在他女婿高岳又震懾了東山(慶州)、南山(靈州)黨項,現在是該讓皇帝知道咱翁婿倆“成果”的時候了。

接著,這匹青灰色的駿馬,再度懸著叮叮當當的符筒,沖出了靈州都督府,踏上了回涇州的返程。

符筒上寫著“至累道蕃落即開”的字樣。

結果,靈州、慶州沿路的大小黨項蕃落,在重新接待“高押蕃落使”的馬同時,也得到靈州大都督崔寧的命令,要求各蕃落追集起來,全部恢復對唐家的貢物,由所在各州官、使接納,統一封上白泥朱印,集中交到涇州驛馬關榷場、旗亭當中,由涇原押蕃落使高岳交付京城里的口味庫。

“既然是崔大都督和高天使要求的,那沒得說。”

在駿馬疾馳的沿路,得到指令的南山黨項開始貢青鹽、野鹿(肉肉)、紅花,東山黨項則開始貢麝臍、羚羊角、野雉,他們跟在這匹馬之后,絡繹不絕攜帶著貢品地向慶州南境的驛馬關進發。

霍忠唐在得到皇帝的指令,狠狠杖責邠寧監軍翟文秀后,同時也帶來皇帝的敕令:就按照高岳奏疏所言,由他來當“驛馬關互市”的“場官”。

故而現在高岳的頭銜是權知原州行在、攝靈臺縣令、度支原州行在營田判官、涇原押諸黨項蕃落使、知涇原諸榷、場事。

通過皇帝的敕令,他終于掌握了涇、寧、慶三州交界處的驛馬關互市,足以在“靈州商路”上分一杯羹。

慶州城里的刺史杜從政,也只能在匯聚來的蕃落貢物上“封泥”,接著繼續讓他們送到百里新城下,再由高岳統一清點,再轉輸到京城里——新年含元(殿diàn)大朝會時,這些貢品是要擺在大(殿diàn)上,以彰皇帝君臨天下,四海來貢之威儀的。

等到諸黨項蕃落將貢品送到驛馬關時,高岳已動員行營的軍卒們,在關隘西側的山崗上修起了烽堠亭障,開辟出了通道,還增設了闊大的互市榷場,數州的商賈、蕃落,穿著形形色色的衣衫,驅趕攜帶著貨物,來往匯聚于此,交易各種東西。

而高岳派來的場吏,則坐在市場中央的亭中,或角樓上,嚴密監視著互市里的交易。

他們的職責,除去每(日rì)懸價,即標出各色商品的“官定價格”以備參考外,并且還要搜檢、登記過往貨物,按高岳對皇帝上疏里所言,此舉是為了(禁jìn)止武器和金屬進入慶、靈、鹽的黨項蕃落手里——那么商人會不會從其他通道向黨項那里販賣這些東西呢?

這個高岳并不感興趣,管它呢?因為他的目的就是借著以上名義,控制驛馬關互市而已。

因互市和土地一樣都可以產生利潤。

“入市商貿,三十稅一,謂條租錢。”

“但凡交易,每貫稅十文,謂除陌錢。”

“貨物有觸衛(禁jìn)律者,一概沒入為贓錢。”

高岳在驛馬關互市成立伊始,就頒布了這三條最基本的稅令,其中前兩條最核心:

條租錢,即是只要商賈入市貿易,你占據個攤位了,就得交錢,即你所持貨物價值的三十分之一,好比是田租;

而除陌錢(陌通百)的話,你今天沒生意便不用交,可一旦有生意,就得“每貫稅十文”,即是按照貨物賣出去的價格百分之一的比率交錢,好比是交易稅。

此外為了刺激互市貿易,高岳還頒布個條令,即許可驛馬關來往商賈行用“短錢”。

他以前和劉晏互相問對時,曾提到了“錢荒”這個問題,現在唐朝到處都在鬧這個病——各種公私交♂易的“潤滑劑”銅錢不夠用,就會導致“百貨不通,萬商束手”的惡劣后果,高岳現在暫時還沒權力在根本上解決此問題,所以他在驛馬關互市上采用了便宜之法,即“短錢”。

“短錢”說白了,打個比方,就是在錢荒當中,可以用制定個固定的大家都認可接受的百分比來,這樣減省銅錢用度同時,也不妨礙商品的貿易,比如驛馬關互市里高岳就規定:

“每貫除墊一百文,以九百文成貫。交易過五貫者,半用布帛。”

就是市集當中,你用九十文錢便可以買到價格一百文的貨物,一貫的交易量實則支付九百文就可以。難道賣貨物的商人不會覺得虧嗎?不會,因為他心中明白,在驛馬關里他用這得來的九十文錢,也同樣可以買到別人價格一百文的東西。一旦這個“短錢”的比例成為條令,并被所有人遵守,那么就不會有人覺得有什么吃虧的,這樣既可保障商貿繁榮,也能紓解銅錢缺乏的困擾。

另外,錢荒還會導致“錢貴而物((賤jiàn)jiàn)”,谷米和布帛一旦低((賤jiàn)jiàn),必然傷害民眾利益,所以高岳又強制(性性)規定“交易過五貫者,半用布帛”(交易超過五貫錢的,一半用當值的布帛來支付),這樣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布帛的價格,減輕民眾、士兵的負擔。

其實不光光是在驛馬關互市上,在百里新城的市集上,在主要與鳳翔府貿易的草壁戍墟集,及靈臺舊城墟集上,高岳都統一采用了“短錢”和“半帛”的政策,如此涇州城的坊市也受其影響,不得不自動遵循起來——整個涇原行營的市場,就這樣被統一。

慶州的黨項已停止劫殺,靈州商路的朝貢恢復,隨著米、鹽、牛、羊、馬等硬通貨往來的帶動,整個涇州的商市在建中元年末迅速繁榮起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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