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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零六章 歲月無情天地煥(七)

作者:最后一個名  分類: 歷史 | 上古先秦 | 最后一個名 | 戰國野心家 | 更多標簽...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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戰國野心家 第四零六章 歲月無情天地煥(七)

想到關鍵處,索盧參便有所悟,于是撐著因為患病而有些孱弱的身體,來到了已成一片廢墟的巴別塔前。

此塔已經被毀,號稱是通往神國之門,看似滿地磚石一片廢墟,若是復原必然極高大。

然而,他見過風箏,知道其實這塔就算復原,難道會有風箏飛的高嗎?若不能,難道區區幾十丈就能通神?

又想到《泰誓》中的祝詞,曰“民之所欲,天必從之”,那么天豈不是符合人的?

只不過,這民之所欲的民,以墨家的觀點來看,到底是“體”還是“兼”呢?是個體?還是說指的天下萬民的兼稱?

若是個體,那么每個人為了財富、利益、子孫、繁衍所做的一切,都是民之所欲,那么天必從之,也就是說,人為此所作的一切都是對的,哪怕不擇手段,這是天賦予人的權利。

這似乎又不對。

若是兼稱……他似乎想明白了之前適和巨子講的一些他難以理解的東西。

即便財富、利益、音樂、享受這一切,都是民之所欲,每個人集結而成才是萬民,萬民的欲望與個人的欲望在“兼”這個概念之下,卻又必須有所約束。

那么,群與己、體與兼的界限在哪呢?

他想到了適修正后的《尚同》篇,逐漸明白了墨子所言的那種歷史唯心的人類社會的形成過程:從百人百義、千人千義開始,人是混亂而自由的,為了自己的“欲”侵害著別人的“利”。

于是為了民這個“兼”的概念,將體之利、與兼之利分開,選出了賢人為天子,兼收并蓄,集萬民之“善義”而成天下之“義”。

這種看似損害了部分人的“欲”的“義”,實際上對于“民”這個“兼”的概念而講,是正確的。

而這個義,又是可以萬民同商,或是以理性推論出來的。墨家稱之為天志。

那么這個“天”就變得有趣了。

“民之所欲、天必從之”。換種說法,是不是可以認為“民之所欲,天之所志”呢?

若天志是永恒的,那么在人類出現之前,或者說在百人百義的年代“天志”這個東西就存在,只不過人們沒有發現,而墨家總結了出來。

若天志不是永恒的,也就是說倘若這天下沒有人,那么就沒有關于“制度”的天志。但一樣,只要擁有理性和說知推理之術,一樣可以總結出來。

這樣的話,天有沒有、是否存在,其意義不大。存在可以得知天志,不存在亦能推出天志,而“民之所欲即為天之所志”,“民為天之主”,那么一個完全不干涉人的社會的天……就變得毫無意義。

有,或沒有,變得毫無意義的時候,這天的概念,也就只存在于“辯辭”之中。

當一個東西,看不見、摸不著、感觸不到、對人無影響、也無法測量觸摸的時候,那到底是存在還是不存在呢?

當想明白了這個關鍵之處,索盧參只覺眼前豁然開朗,這個困擾了月余的難題,一瞬間迎刃而解。

那些之前不能夠理解的話,在想清楚這一點之后,也瞬間變得清晰。

索盧參心想,是的,民乃神之主,民之所欲即為天之所志,那么之前自己不明白的那些東西也都變得合理了。

這個民,是“兼”民,是萬民的代稱。

每個人的需求都能滿足,便是萬民的需求都得到了滿足,也就是民之所欲、天之所志。

但每個人的需求想要滿足,又不能夠依靠每個人為了自己的需求破壞別人的利益,因為損害的一個人的利益,這個“民”的概念便不完全。

就像是索盧參在這十年一直沒有想明白的“非樂”,在這一刻他終于明白了巨子的意思。

墨家非樂。原本,墨家的道理都是間斷的、獨立的、并不完全成體系的。

索盧參不反對非樂,他是真正的墨者。

非樂,既是子墨子言,又是一種道德上的同情,同時也是符合墨家利天下只說的。

從墨家的“利天下”角度來看,子墨子言:利人乎即為,不利人乎即止。

然而民有三患,饑者不得食,寒者不得衣,勞者不得息。三者,民之巨患也。然即當為之撞巨鐘、擊鳴鼓、彈琴瑟、吹竽笙而揚干戚,民衣食之財,將安可得乎?

原本也只能解釋到這里。

可當現在他想明白了“民之所欲、天之所志”這個道理之后,他對“非樂”又有了自己的理解,一個更加成體系成理論的理解。

幾年前他在沛縣的時候,記得適曾經在一次軍事動員會上,說過這樣的話。

“我們現在研究治政、軍事、戰爭。”

“因為我們研究治政、軍事、戰爭;所以我們的下一代,可以有機會研究九數、幾何、機械、造船、稼穡、百工。”

“因為我們的下一代可以研究九數、幾何、機械、造船、稼穡、百工;所以他們的下一代才有機會研究航行、星辰、日月、音樂、舞蹈、美食、圖畫、詩篇……”

“我們墨家不是自苦以為極樂的怪人,我們只是知道怎么樣才能真正的讓天下得利……”

這些話,只是當時的一些宣傳之語,索盧參當時也只是覺得有道理。

而現在,當他想清楚了那些關鍵之處之后,終于明白了這些話的另一種解釋。

“民之所欲、天之所志”,喜歡音樂是不是一種欲?這是不是一種天所喜歡人民擁有的?讓人民聽音樂,是不是一種利天下?

那么自然是的,可是墨家非樂,難道錯了嗎?

索盧參想,沒有錯,因為“民之所欲”的民,是“兼”,是民的集合,只有每個人都有資格、有能力去聽音樂的時候,才能算得上是“天之所志”。

而在這之前,有的人損害了別人的利益,讓民眾受困苦而靠賦稅去撞巨鐘、擊鳴鼓、彈琴瑟、吹竽笙,這不是達成了“民之所欲”,而是達成了“個體之所欲”。

這個個體是民,但卻不是“民之所欲”中的那個民。那個民是“兼”,而這個是“體”。

這一切與墨家的邏輯是相通的、是自洽的。

有的人喜歡音樂,有的人不喜歡音樂。

和有的人可以聽到音樂,有的人沒有機會聽到音樂。

這二者是不一樣的。

就像是擺在一個人面前,一碗稻米、一塊麥餅、一碗粟米……人們選擇吃麥餅而放棄稻米是一回事。

但一個人的面前,只有一碗粟米,卻說這個人喜歡粟米,這又是另一回事。

索盧參心想:“巨子說,使人各得其所長,天下事當;使人各得其所長,天下事當;鈞其分職,天下事得;皆其所喜,天下事備”

“那么,天下事當、天下事得、天下事備,這是利天下。”

“反過來,能夠做到使人各得其所長、鈞其分職、皆其所喜,這也是利天下。”

“而能夠做到使人各得其所長、鈞其分職、皆其所喜,那么天下事當、得、備就是必然的結果。”

“那么,其實利天下最終還是以人為本。”

“我說,民之所欲,天之所志。”

“那么,民之所欲的最終,不就是使人各得其所長、鈞其分職、皆其所喜嗎?”

“既然可以使人各得其所長、鈞其分職、皆其所喜,那么結果必然就是天下事當、得、備。”

“天下事當、得、備,那么不就是利天下嗎?”

“既然這樣,那么怎么才能做到讓人們各盡所能,各負其責,分派的工作都是各人所愛呢?”

“這又需要每個人都能夠知道自己喜歡什么、擅長什么、有什么能力。”

“怎么才能讓每個人都知道自己喜歡什么、擅長什么、有什么能力呢?”

“這就需要每個人都能滿足最基本的需求,將民之三患解決,使饑者得食物、寒者得衣、勞者得息。”

“然后才能夠學習,知曉自己的喜好、擅長、能力。”

“那么,怎么樣才能夠讓饑者得食、寒者得衣、勞者得息呢?”

“這天下有貧有富、饑者不得食、寒者不得衣、勞者不得息的本源,又是什么呢?”

“解決不了這個本源,那就永遠不能讓人各盡所能、各負其責、各喜其勞。”

“做不到以上,便又不可能達成民之所欲。”

“不能讓天下人自由選擇自己所欲,那么這就是虛假的達成了民之所欲、天之所志、民主君神。”

“每個人可以自由選擇自己所欲,是兼民之所欲的基礎。”

當他推論到這一步,其實已經觸摸到了那層可怕而真實的面紗。

為何民有三患,饑者不得食,寒者不得衣,勞者不得息?

又為何會有人可以撞巨鐘、擊鳴鼓、彈琴瑟、吹竽笙,食鼎烹油?

其實,索盧參開始思考的這個問題,換一種說法,叫做《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》。

索盧參已經想到了這里,也隱約覺察到了問題的本源,但他暫時不準備向下去想了,因為這可能是一個需要窮究一生才能得以解決的問題。

他此時想到的,還是適的那番話,那番關于“因為我們研究治政、軍事、戰爭;所以我們的下一代,可以有機會研究九數、幾何、機械、造船、稼穡、百工”的話。

本源是一個問題,而本源之外的天志技巧,又是另一個問題。問題的關鍵,是解決,而不是解釋。

現在,他遠行萬里,來到了這一處不亞于諸夏中土的國度,所要做的不僅僅是去思索去解釋這一切的本源,更要學會那些有助于實現樂土的技巧。

這……正是他疑惑于該往何處去的根源。

是去占星、天文、幾何更發達一些的西王母之國?

還是去九數、軍陣、百工、機械更發達一些的希臘?

亦或是留在這里學習造船、銅藝、建筑?

這都是可以學習的,這都是可以助于達成“民之所欲”的樂土天下的。

再說三年之期已到,巨子年邁,三年杳無音訊,是不是先行回去,等到以后再來?

巴別塔的廢墟之前,索盧參猶豫許久,終于召集了所有墨者,共商大義,說出了自己的想法。

激烈的討論之后,眾人表決,達成一致。

五日后,索盧參將這三百余人分開,賣掉了所有的絲綢、染料、工藝品和玻璃珠,甚至拿出了三十支火槍和六桶火藥,從總督那里換取了足夠的大流克金幣。

他親率百人前往希臘。由擅長九數天文的一些人,前往西王母之國。剩余的人,在每個人分了數量不菲的金幣后,讓他們留在此地,或是加入造船廠、或是學習建筑、或是以雇傭兵的身份加入到海軍之中,看看這些人到底是怎么打海戰與航海的。也或者,拿著那些錢,在這里正常的生活,也足夠一段時間。

在這期間,除了墨者的生活學習成組織且必須按照規矩來之外,其余人一切自由,甚至可以娶妻生子只要本地人愿意。

他約定了六年的時間,讓分開的眾人收集學識、謄寫知識、記錄技巧,五年后在巴比倫再見,愿意返回中土的,他會帶他們回家。

三個月后,索盧參站在以弗所雄壯的阿爾忒彌斯神殿之前,詢問著同行的藍馬和那幾名斯巴達奴隸,問道:“還有多遠達到你們的家鄉呢?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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