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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5 廖春有點冤

作者:第十個名字  分類: 歷史 | 兩宋元明 | 第十個名字 | 大宋有毒 | 更多標簽...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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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宋有毒 235 廖春有點冤

而且洪濤舉賢不避親,蓮兒和紫菊同樣也升官了。蓮兒是管勾機宜文字,相當于機要秘書。對于這個官職她很滿意,自己夫君的秘密當然得由妻妾來管理了,怎能讓外人染指。

紫菊也獲得了一個同樣的官職,只是前綴和蓮兒略有不同。蓮兒是經略安撫使機要秘書,紫菊則是馬步兵總管的機要秘書。

誰讓她們的官人身兼好幾職,每個還都是比較重要的職位呢。來往文書、信件都很重要,必須由專人管理。再加上洪濤毛筆字實在不堪入目,若是沒人代筆會被當地官員笑掉大牙的。

就連遠在延州的朱八斤也沒忘,給他同樣來了個準備將領。這個職務和經略安撫使如出一轍,屬于臨時委派,讓干啥就能干啥,干完了就自動去職。

到現在為止洪濤還是沒太搞懂宋朝這些官員的具體職能工作內容,所以類似的臨時工對他而言是最合適的,想給就給,想收就收,既能完成大部分工作,又不會太傷人自尊心。

其實洪濤也多慮了,湟州這個地方基本就是個姥姥不疼、舅舅不愛、既沒人口又沒啥賦稅的雞肋,而且這里剛剛納入大宋版圖不久,包括湟州城在內一直都是軍管,沒有太完善的政府機構。

州衙里那位老主簿從來就沒見過知州的模樣,他原本只是廂軍中的糧草官,寫寫算算比較流利,又讀過點大宋律法方面的書,于是就成了湟州府衙的第一任主簿,一直都在主理州衙的日常事務。

用他的話講,這里基本沒有訴訟案件,更沒有衙役捕快,因為當地牧民不習慣來官府告狀,而禁軍和廂軍有他們自己的軍法系統,有事兒都自己處理了,不會來州衙添麻煩。

湟州知州目前最繁重的工作就是為當地駐軍籌備軍糧,稅收嘛,有人交就收著,沒人交也不用催。因為整個湟州的大部分買賣都是軍隊開辦的,軍隊有軍隊的納稅渠道,同樣不用地方操心。

“這還得了,軍人就應該以戰斗為天職,怎可經商?滿腦子都是銅臭,哪兒還有保家衛國、上陣殺敵的勇氣!”

沒有完備的稅收、政務、農業、工業、司法系統洪濤都能忍,唯獨忍不了軍隊經商這件事兒。假如湟州守將都像廖春一般有奶就是娘,那戰斗力就可想而知了,必須要把這個毛病改掉!

“邊軍回易乃我朝常例,大人初到此地,末將以為應徐徐圖之……”苗魁已經有點熟悉這位上司的脾氣了,一看他氣急敗壞的德性就知道很可能又是誤會,趕緊補上一句。

“常例?朝廷允許軍隊經商?”確實是誤會,洪濤以為湟州偏遠,朝廷疏于管理,這里的禁軍和廂役才有膽子胡來。

“從魏晉時期,回易即為軍中常例,大人難道不知?”苗魁之所以要阻止洪濤對軍隊經商下手,因為他也是軍人,很理解這個政策的初衷和始末,不贊同一刀切的禁止。

“大人不知的東西很多,你講了大人不就知道了,不必拘禮,坐下慢慢講。”這時還得說臉皮厚的優點,洪濤連想都沒想就承認了自己的無知,并打算不恥下問。

回易,說白了就是貿易,做買賣。只是為了區分軍隊經商與普通商業,才起了這么一個單獨的名字。之所以宋朝的軍隊回易現象特別普遍,主要還是因為宋朝的軍事制度和對外戰爭強度。

宋朝是募兵制,軍隊全部由國家供養也只能是國家機器,不屬于任何一個人。這點不管是唐朝還是漢朝都無法比,它們之所以盛極而衰,原因并不來自外部,而是由于內部藩鎮割據、私兵泛濫。

每次內亂基本都是以武人叛亂為初始、軍閥割據為結果。這種現象不僅僅漢唐有,到了明清甚至民國依舊存在。

宋太祖和太宗為了避免這種情況一而再、再而三的發生,就想出了天下兵甲皆歸國有的兵制,事實上也確實避免了國家內部的兵禍。但這種制度有個最大的缺點,還不是消弱了軍事力量,而是軍費太高。

隨著西夏的建立,宋朝等于除了遼國之外又多了一個主要敵人,連年征戰造成了軍費開支過大,國庫緊張。

在這種情況下,邊軍打完仗有時候還得自籌賞金,否則打勝了沒獎勵、打敗了一命嗚呼,誰還樂意為國出力啊。愛國這個詞喊得再響也不能填飽肚子,想讓它成為一種習慣,還得有物質輔助。

自籌賞金,怎么籌?總不能縱兵搶劫吧,于是就出現了軍隊向朝廷借錢為本去做生意的先例,待賣完貨物之后再連本帶利一起歸還,剩余的部分就是軍隊自己的軍費了。

這么一來既減輕了朝廷的負擔,又解決了軍隊的實際困難,大宋朝廷也別無選擇,只能默許了,慢慢就成為了一種常例。只要是邊軍,僅靠朝廷補給只能確保餓不死,不會做買賣的邊軍將領就不是好將領。

那軍隊和誰做買賣,且賣什么呢?主要分成兩種。一種是利用軍隊運輸系統在國內販運大宗貨物,比如布匹、木材什么的。

這有點像后世改革開放之初,很多貨物是由軍列運輸的景象。不過宋朝軍隊底線稍微高點,他們也正常交稅。

還有一種就是邊軍的專利了,他們的貨物多是禁榷品,且交易對象全都是外國人。說白了吧,就是邊防軍利用職務之便走私緊俏物資,最常見的就是茶葉和酒。

“廖春死的冤啊……劉松,派人傳信給通川堡,把廖春的尸體放下來好生安葬了吧,再替我弄塊石碑與他。”

聽到這里洪濤恍然大悟,明白了廖春為何會明目張膽的與蕃人交換兵甲,這不是他一個人吃里扒外,而是慣例使然。

雖然他做的有點過了,居然與蕃人通風報信搶劫過路客商與運輸隊獲利,但究其原因,并不是他有多壞,而是制度缺失。

“大人為何如此,豈不讓旁人笑話。”苗魁并不覺得廖春死的冤枉,僅僅是給蕃人通風報信搶劫這一條罪就死有余辜了,允許做買賣可沒說允許搶劫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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