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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章 斑馬的故事

作者:公子不歌  分類: 都市 | 都市生活 | 公子不歌 | 重生完美時代 | 更多標簽...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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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生完美時代 第九章 斑馬的故事

陳婉是第一個進到李牧房間里的姑娘。

少年時的李牧很靦腆,高中畢業前沒和什么女孩有過什么親密接觸,更不會把女孩子帶回家來,而上了大學之后,一直到工作,那幾段感情都沒能堅持到見家長,所以,這還是李牧第一次帶女孩子進自己的房間。

李牧的房間不大,充其量也就十五個平方左右,這間小屋擺了一張一米五的床,一張有些陳舊的書桌,一個玻璃門的書柜、一個衣柜,還有一把紅棉牌木吉他。

房間有些擁擠,但卻非常整潔,陳婉邁步進去,竟聞到一種特別的淡淡香氣,那種味道在她嗅來,如同洗衣粉洗過的衣服被灼熱的陽光烘烤而產生的香味,聞著讓人很是舒服。

墻上有幾張別樣的海報,有一張科特柯本,一張唐朝樂隊的大旗海報,其中最特別的,是一張冷色調的海報,上面有一條通往迷霧中的鐵軌,一個短發男人蹲在軌道中央,將臉埋在自己的雙腿間,除此之外,上面一個字都沒有。

“這張海報好奇怪啊。”陳婉面露詫異,“也沒寫字,是什么來的?”

“竇唯的專輯黑夢。”李牧順口道:“這海報是小攤上一塊五淘換來的,估計是盜版商不負責任,正版上面有竇唯黑夢四個字,這張沒帶上。”

想來,在這個年代,李牧還是一個超級音樂愛好者,喜歡流行樂,也喜歡搖滾,迷邁克爾杰克遜、迷黑豹、迷Nirvana樂隊,會彈點吉他,唱歌的聲線也還不錯,再加上高高瘦瘦、白凈帥氣,不敢說迷倒萬千少女,至少也很受女孩子喜歡。

到了大學,李牧靠彈吉他外加唱歌,還先后拿了兩位姑娘的一血。

一想到這里,李牧就無比懷念大學時光……

陳婉轉而又看到李牧那把有些破舊的紅棉牌吉他,好奇的問道:“你會彈吉他?”

“一點吧,業余玩玩。”

陳婉當即道:“給我彈唱一首唄?我們學校也有男孩玩吉他,彈唱同桌的你,還挺好聽的。”

“現在的大學生也就這點創意了。”李牧無奈的搖搖頭。

陳婉追著哀求:“給姐彈一首嘛,來一首許巍的吧,我的秋天!”

李牧微微一笑,好奇問道:“許巍第一張專輯很消極啊,你這種白富美怎么會喜歡?”

陳婉沒有搭理李牧白富美的調侃,道:“只要好聽就喜歡。”

李牧點頭笑了笑,坐在床邊,從角落里拿起了自己那把破舊的木吉他。

這把琴,是初二那年媽媽送給自己的禮物,當時花了兩百多塊錢,算是木吉他最便宜的一檔了,不過音色倒是不錯,幾年彈下來,音色越來越好。

李牧抱起吉他,以一弦為準,用稍微高端點的泛音法調了調弦,為了高考,這把琴有日子沒彈了,有些跑弦。

陳婉坐在李牧的椅子上,見他調音非常嫻熟,便端正姿態,準備認真聆聽。

李牧先是彈了我的秋天第一個和弦的掃弦,忽然停下來道:“你點什么我唱什么多沒意思,要不我唱一首你沒聽過的吧。”

“我沒聽過的?”陳婉眼睛一亮,笑道:“好呀,唱吧。”

李牧點了點頭,回想了一下和弦譜,簡單而悠揚的指彈前奏之后,他用自己略微有些沙啞的嗓音唱道:

“斑馬斑馬你不要睡著啦

再給我看看你受傷的尾巴

我不想去觸碰你傷口的疤

我只想掀起你的頭發

斑馬斑馬你回到了你的家

可我浪費著我寒冷的年華

你的城市沒有一扇門為我打開啊

我終究還要回到路上……”

三十歲前的李牧愛搖滾,三十歲之后的李牧愛民謠,宋胖子算是他比較喜歡的一位,尤其是這首斑馬斑馬,不再是無病申吟,也不再是強說愁苦,而是帶著幾分滄桑與無奈,講述一個男人與一匹受傷斑馬間的特殊情感,當然,斑馬并非真的是斑馬,后世普遍認為,歌里的斑馬,代指某個被別人傷害過的女人。

陳婉沒聽說這首歌,也沒見過歌詞,只是隱約從李牧的口中辨別歌詞,然后在腦中萌生出一副幻想中的畫面。

李牧的嗓音很好,三十多年的人生經歷,讓他唱歌時也很容易代入感情。

“斑馬、斑馬,你還記得我嗎?我是只會歌唱的傻瓜……”

當李牧唱到這句時,陳婉托著下巴安靜的聽著,心底竟然涌上一陣莫名感動,這首歌在她腦中,如同草原上飄來的淡淡憂傷,讓她沉醉其中。

一曲唱罷,李牧本人的思緒回到上輩子的過往,自己遇到的、擦肩的、錯過的一切,現在回想起來,不咸不淡不苦不辣,只是讓人心生感慨,昨天自己搬動了上一世人生中的第一個道岔,但一個道岔之后,命運火車的行進方向、途徑的一切都會改變。

李牧知道,他不會再去上一世那所二本大學,上一世在大學中遇到的所有人,今生怕是已經沒有機會擦肩,而他也不會再去燕京做一個苦逼的碼農,那些同事、朋友、偶遇的擦肩的路人,都將徹底從自己的世界中離去,重生的第一天,他就選擇了顛覆一切,在搬動自己那個道岔的同時,他的觸手,也探到了陳婉的人生道岔。

陳婉不知李牧為何在唱完這首歌之后就陷入沉默,她本人只是覺得忽然滿腔的傷感,這首歌的歌詞并沒有直接描寫任何凄慘,但營造出的氣氛,偏偏讓人格外觸動。

陳婉紅著眼睛問道:“這首歌叫什么?”

“斑馬斑馬。”

“誰的歌呀?”

“呃……”李牧才想起來,87年出生的宋胖子,現在應該還是個初中生,也罷,自己就厚顏無恥一把好了,誰讓你閑雜還是個小騷年。

“我自己寫的。”

三十多歲的人了,早練就了一種吹牛逼時面不改色心不跳的技藝。

“真的?!”陳婉的世界觀頓時崩塌,她忽然覺得,自己不由自主開始仰視這個男孩了。

“嗯,獨家原創,你是第一個聽眾。”

此話不假,這世上,陳婉是第一個聽到這首歌的人。

陳婉更感動了,回想起那凄美的歌詞,追問道:“為什么要用斑馬來比喻人呢?”

李牧昂起頭,盯著斜上方四十五度的天花板,面帶憂傷的感嘆:“斑馬這種動物,獨自的時候是睡不著的。”

一句話,給這首歌更添了幾分凄美與逼格。

李牧心里對自己說,這個逼裝的,絕對可以拿滿分了。

陳婉真的開始崇拜起這個十八歲的“少年”,還想再追問一些問題,卻沒想到,這時有人把大門拍的逛逛作響,在門外高聲喊道:“李牧!”

是趙康!

李牧幾乎立刻起身,帶著幾分激動的跑出去開門。

十幾年不曾見過趙康,李牧自然開心得很,雖然這一世他和趙康也就只有高考這兩天沒見面。

“康子!”一開門,看到那個一臉青春痘的黑小子,李牧上前一把將他攬在懷里。

趙康厭惡的把他推開,詫異的打量著他,狠狠啐了一口:“操,兩天不見,你個燒包又帥了,這頭發在哪剪的?你胡子咋刮了?不怕我李姨扁你?”

李牧看著他不禁發笑:“你怎么這么多問題?”

“媽的,就是看不慣你們這種長得帥的。”趙康咬了咬牙,咂咂嘴:“這兄弟沒法做了,咱倆絕交吧,你去把你涼席抽出來,再拿把菜刀,咱倆也來一出管寧割席。”

趙康長得是不帥,皮膚黝黑,五官還算勉強過關,但偏偏在這個年紀起了一臉騷疙瘩,確實有些慘不忍睹,不過他在李牧的印象中也是個標準的逗比,這要是好好引導引導,沒準將來能成一個段子手。

李牧抬腳虛踹,嘴里罵道:“屁話不斷,你還進來嗎?不進來咱就直接去吃飯。”

“不進去了。”趙康擺了擺手:“麻溜的鎖門走人。”

“等著,我叫我姐出來,她跟咱們一起。”

“你姐?”趙康詫異問道:“你哪又冒出來個姐?”

李牧笑道:“剛認的,等著啊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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