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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二十章 法不容情,法亦有情

作者:冥狄z  分類: 歷史 | 秦漢三國 | 熱血 | 穿越 | 輕松 | 冥狄z | 大秦嫡公子 | 更多標簽...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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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秦嫡公子 第一百二十章 法不容情,法亦有情

陳勝兀自愣神時,距離潁川百里外,一名持劍青年,正在楚地暗查著各地的失田情況,并開始試推行‘使黔首自實田’。

不過。

推行的范圍并不廣,也未曾引起他人注意。

學室內。

下午是令史昌的課。

自從秦落衡等人在獄衙那邊觸了事后,令史昌就再也沒有帶他們去體驗‘試為吏’了,所有的課程都在學室授習。

令史昌作為法官。

他講的最多的還是案件。

通過一起接一起的案件,讓他們逐步加深對律法的認識,也逐步掌握和熟悉《封診式》的書寫。

同時。

也讓眾史子知曉法官的重要性。

令史昌說道:

“法是大秦立國根本。”

“法官則是維護法制的核心人物。”

“目下朝廷的法官體系是這樣的,咸陽設有三名法官,分別位于朝堂、御史府和丞相府,各地郡縣也各設一名法官、法吏。”

“法官的主要任務是保管與核對法令,以及提供法律咨詢。”

“或許你們覺得法官名不副實。”

“非也!”

“大爭之世開啟,各國都在積極變法,為了使新法能在民眾中得到支持,公布法令、讓民眾知法懂法更是成了應有之義。”

“而這就是法官的職能!”

“你們中今后或許有人會成為法吏、法官。”

“但不要小看法令的保管。”

“商君書言:封以禁閉,有擅發禁室印,及入禁室視禁法令,及禁剟(duo)一字以上,罪皆死不赦。”

聽著令史昌又開始長篇累牘介紹法官,學室內眾史子不由垂頭耷腦,眼中露出一抹掙扎痛苦之色。

令史昌太執著了。

他來學室就不像是來授課的,更像是立志要把他們培養成‘法官’的,每堂課的課前,都會講下法官對朝廷、對民眾的重要性。

而且是不厭其煩。

秦落衡扶額。

他聽了這么多次,也是清楚何為法官。

秦朝的法官跟后世司法局作用類似,擔負著向民眾普法的任務。

不過。

這時期的律條傳播,全靠人工傳抄。

普法并不容易。

洋洋灑灑說了一大堆后,令史昌開始了正式上課。

“法官的日常工作是為民眾提供法律咨詢。”

“今天我給你們舉一個案例。”

“案件名為杜縣女子和奸案。”

隨后。

令史昌就把案情講了一下。

秦落衡等人也連忙回神,認真的聽了起來。

“杜縣滹(hu)里一名公士,在十二月癸亥日病故,其棺材尚擺在靈堂上還沒下葬,但這名公士的妻,卻是不守婦道,把其相好的領到這名公士棺材的內室,趁著這名公士尸骨未寒,在內室上演了一出好戲。”

“但這事被公士的媼發現了。”

“公士的媼在門縫偷窺了半天,卻是不敢吭聲,直到第二天才去報官,官府自然是把這傷風敗俗的女人拘捕了起來,但怎樣定罪卻成了難題。”

“最后案件上報給了廷尉府。”

“現在假設你們為主審,會給這名女子定什么罪?”

聞言。

眾史子沉思起來。

他們這段時間學了不少律令。

當即就根據令史昌說的案情,跟所學的律令進行一一核對,然后把這名女子按律定了罪。

沈順起身,冷聲道:

“回令史。”

“律令規定:妻子對待丈夫要像對待父母一樣,所以這名公士妻的犯了‘不孝罪’,丈夫尸骨未寒,就跟人行茍且之事,實在是傷風敗俗、有傷風化,按律當嚴懲,依我看,當判處棄市。”

講反駁道:

“棄市卻是重了。”

“這名女子雖然生活不檢點,但罪不至死,我看當罰輕一等,黥為城旦舂。”

“再則。”

“公士的媼也在家,這名女子的行為構成了對長輩不敬的‘敖悍罪’,按律當判處完刑(剃去鬢角)。”

“這名女子當被罰為‘完為舂’!”

其他史子也贊成講給的處罰。

沈順面露慍色。

他作為儒生,對這種事極為厭惡。

在他看來,男女不雜坐,叔嫂不通問,已經是極低標準了,現在這個案子已經是大逆不道了,務必要從重從嚴處罰。

不過。

他的反對無效。

學室更多人贊成講的判罰。

沈順鐵青著臉,目光陰翳的看了幾眼講,最后把目光看向了秦落衡,拱手道:“秦兄你來評評,你在獄衙那邊破過案,依秦兄來看,這女子當如何定罪?”

“當從嚴?還是從輕?”

秦落衡臉皮一抽。

他在后面坐的好好的,沈順把話題往自己身上引,他這是招惹誰惹了?這不是給他拉仇恨嗎?

這就離譜!

儒家對倫理常綱是什么態度,他是一清二楚,古代的三從四德,三綱五常基本都是儒家弄出來的。

不過這是秦朝啊!

民風開放。

民間從來就沒有搭理過儒家的吆喝,儒家的人還在這上綱上線,真的是太把自己當回事了。

秦落衡融入大秦社會有段時間了。

也知道一些常識。

秦朝根本就不講什么‘一女不事二夫’、‘夫死守節’這些封建禮教觀念,在這時候,再婚、喪偶的女性,也根本不會受到社會的歧視和壓迫。

這時代的人貞操觀淡薄。

宣太后攝政幾十年,先跟義渠王鬧了那么多風流事,老年還結識了新歡魏丑夫,嬴政之母趙姬跟呂不韋和嫪毐的那點破事,也是人盡皆知。

秦國王室尚且這么糜亂。

何況民間。

正因為為此,嬴政即位后,也是大加鼓勵‘凈化社會風氣’,嚴厲打擊亂(倫)行為和婚外性行為,甚至還推出一個貞婦巴清,但對于未婚和喪偶的依舊是不加以任何限制。

但既然問到自己。

秦落衡也認真思索起來。

令史昌既然把這起案件單獨拎出來,想必這個案件是有一定說法,但他思來想去,卻是想不到哪里不對。

只能起身道:

“我贊成講的判罰。”

“不孝罪最重的處罰為棄市,只是這名妻已經喪偶,她的行為雖然有些不檢點,但明顯罪不至死,所以當從輕處罰。”

“即黥為城旦舂!”

“另外這名妻還犯了‘敖悍罪’,因而當判處完刑。”

“所以整合一下判罰。”

“這名妻當剃去鬢角,罰為刑徒‘舂’!”

說完。

秦落衡就眉頭一皺。

他腦海突然閃現一抹靈光,似乎是想到了判罰那里不對,不過這抹靈光來得快去得也快,沒等秦落衡反應過來,就已經淡忘了。

秦落衡搖搖頭。

卻是沒能再想起是哪里不對。

聽到秦落衡的話,沈順臉色有些難看。

他冷哼一聲,拂袖坐回了位置,他明顯對秦落衡的回答有意見,不過秦落衡直接無視了。

他才不將就這些儒生。

大秦自有律法在,一切按律令即可。

“你們判處的罪行,跟廷尉府最初擬定的一致。”令史昌這時開口道:“但真的對嗎?”

眾人問道:

“敢問令史,哪里不對?”

“定罪完全按照律令,也合乎情理,不知何處有問題?”

令史昌沉聲道:

“你們有疑惑正常,若是不細究,你們的判罰,跟絕大多數官吏的判罰一致。”

“法律問答講‘不孝棄市’。”

“假如父活的好好的,子三天不給他吃飯,這兒子該怎么判?”

史子答道:

“自然是判‘棄市’。”

令史昌又問:“那要是父沒了,兒子三天不上墳祭祀,又該如何判?”

眾史子遲疑一下道:

“祭祀只是形式,不能算犯罪。”

令史昌接著問道:

“那欺負活著的丈夫和欺負死掉的丈夫,那個更重?”

眾史子道:

“自然是欺負活人,人都死了,你就算想欺負都沒法欺負,那怎么去定罪。”

說到這。

眾人也感覺到不對了。

“秦律規定,通奸講究現場捉奸,‘捕奸者,必案之校上’。假設現在丈夫因為當官住在官府,妻子紅杏出墻,丈夫聽到風聲跑去捉奸,沒捉到,怎么判?”

眾史子面色稍滯。

驚疑道:“按律捉奸得現場捉到才算,丈夫沒有捉到,那就拿不出通奸的確鑿證據,那這妻其實不算犯罪。”

“好,記住你們的說法。”

“你們都認為欺負死去的父比欺負活著的父罪行要輕,欺負死去的丈夫比欺負活著的丈夫罪行要輕。”

“回頭再來看這個案子,這名公士死了,其妻才和人通奸,即便這也算‘欺負’丈夫,那么欺負死去的丈夫,是不是當比欺負活著的丈夫罪行要輕?”

眾人當即沉默。

令史昌繼續道:“既然按律捉奸沒捉到不算犯罪,那她的姑(婆婆)等到事后才來報官,這就等于沒能抓到現行,這算不算犯罪?”

眾人啞言。

“既然如此,那判她剔去鬢角,去當刑徒舂,這個判處是不是太重了?”

眾人面面相覷。

他們起初并沒覺得自己的判罰有問題,但經令史昌這么一反駁,也是發現自己給的判罰并不當。

至少是重了!

聽完令史昌的解釋,秦落衡也是恍然大悟。

令史昌沉聲道:

“你們或許覺得我是在狡辯。”

“你們卻是忘了,大秦律令的立足點是人。”

“律令的確是密而繁,但義務和責任卻是分的清明。”

“這個案件,我與你們判罰根本的沖突,在于家中有人死亡后,身為家屬,履行的義務是不是當消滅一部分。”

“這才是核心問題。”

“你們近些天的確讀了不少律令,但你們可知為何官府還特意分發了《法律問答》?”

“原因就在于此!”

“世人皆言‘法不容情’。”

“在我看來,‘情’之所以不為‘法’所容,是因為‘情’超過了‘法’所允許的范圍,但在‘法’允許的范圍內,‘情’也是可以存在的。”

“法亦有情!”

“而這就是《法律問答》存在的意義!”

“《秦律》為秦吏根本,《法律問答》則為秦人請命之要,兩者相輔相成,缺一不可,爾等切莫顧此失彼。”

眾人連忙起身,躬身長揖道:

“史子受教了!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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