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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54章 借錢?什么借錢,這難道不是詐騙嗎?

作者:北域狂生  分類: 都市 | 都市生活 | 系統流 | 腹黑 | 輕松 | 北域狂生 | 網購買到假貨 | 反手加購一百萬! | 更多標簽...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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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購買到假貨,反手加購一百萬! 第154章 借錢?什么借錢,這難道不是詐騙嗎?

原本姜白還以為,胡凱只是想拖延拖延還錢的時間,但看到這鮮紅的感嘆號,他徹底醒悟過來。

這狗東西壓根兒就沒想著還錢!

不是拖延時間這么簡單,而是不準備還了。

二十萬!

對于以前的姜白來說,那可是工作三年的工資。

對于現在的他而言,真的不算什么。

但,這并不能成為某些人欠錢不還的理由。

哪怕姜白資產一百億,哪怕胡凱只欠了他一塊錢,只要不是姜白自愿贈予,那對方就得還。

欠債還錢,天經地義。

說破了天,也是這個理兒!

既然對方不準備還錢,那沒說的,起訴唄。

想到這里,姜白直接穿好衣服出門,直奔精英律師事務所。

“你的意思是,想通過訴訟的形式來讓你這個朋友還錢?”

聽完了姜白的講述之后,羅大狀推了推眼鏡架,輕聲詢問道。

“那不是朋友,是被告。”

姜白點點頭,說道:“看他這架勢,擺明了是不準備還錢,我跟他扯皮估計也是浪費時間,所以我準備一步到位,直接起訴,讓法院來判決。”

“嗯,你這個思路是對的,借助法律武器來討回欠款是最有效的,不過不一定非要起訴。”羅大狀說道。

姜白立刻問道:“還有別的辦法?”

“還有一種時間短,見效快的方法,那就是申請支付令。”

羅大狀解釋道:“支付令,是指在督促程序中,由人民法院發布的,限令債務人履行支付義務,或者提出書面異議的法律文書。”

“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四條有規定,如果債權人跟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,且支付令能夠送給債務人的,債權人可以向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。”

聞言,姜白沉吟片刻,說道:“所以說,這個支付令其實就是督促欠債的人向債主還錢的東西?”

“沒錯。”

“可這玩意兒真的有用嗎?對方擺明了就是要賴到底了,如果他不認怎么辦?”姜白表達了他的憂慮。

羅大狀笑瞇瞇的說道:“支付令具有跟生效判決相同的法律效力,即具有拘束力、確定力和執行力。”

“簡單來說,只要人民法院給對方送達了支付令,對方就得在一定期限內給你還錢。”

“如果逾期沒有還清債務,你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。”

“原來如此。”姜白恍然大悟。

他還是第一次聽說“支付令”這種東西,在此之外只知道“支付寶”。

“當然了,像你這種情況,完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”

“只要在訴訟時效內,人民法院就會受理。”

羅大狀說道:“而且你這個事情證據很充分,轉賬記錄聊天記錄什么的都很齊全,基本上沒有敗訴的道理。”

“不過民事案件的律師費一般比較貴。”

代理民事訴訟、仲裁案件時,如果涉及財產關系,且爭議財產標的額超過1萬元的,按照一定比例采用差額累進制計算。

(1)10萬元以下部分(含10萬元)為5,收費額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取;

(2)10萬元至50萬元部分(含50萬元)為4.2;

(3)50萬元至100萬元部分(含100萬元)為4;

(4)100萬元至500萬元部分(含500萬元)為3;

(5)5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(含1000萬元)為2;

(6)1000萬元至2000萬元部分(含2000萬元)為1.2;

(7)2000萬元至5000萬元部分(含5000萬元)為1;

(8)5000萬元以上部分,為0.5。

胡凱欠債金額為二十萬,也就是說如果姜白要起訴的話,光律師費就需要支付接近一萬塊。

初次之外,還有案件受理費,申請費,證人、鑒定人、翻譯人員、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、住宿費、生活費和誤工補貼。

而且需要在債務人戶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,原告還需要付出交通費、住宿費等。

總之這一套下來,基本上開銷在兩三萬以上了。

當然,勝訴之后可以由被告來承擔這筆費用。

“支付令比較快捷,也比較方便,算是給對方留一點顏面。”

“民事訴訟的話,需要你到對方那邊,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,比較麻煩,而且相當于徹底撕破臉。”

羅大狀看著姜白說道:“具體怎么選,你自己決定。”

“起訴!必須起訴!”

姜白稍作思索便做出了決定:“我不僅要把錢要回來,也要讓大家看看他的真實面目!”

“省得其他人像我一樣,傻乎乎的給他借那么多錢,完了還要不回來。”

給對方留顏面?

留個屁!

當胡凱把姜白拉黑的時候,兩人之間就已經沒有任何情面了。

沒說的,直接起訴干他丫的。

反正這事兒對于姜白來說也不算陌生。

“好,既然你決定了,那就放手去干吧。”

“到了山城,你可以找金牌律師事務所的趙凱旋律師,他很擅長這類型案子。”

羅大狀說道。

“多謝羅大狀。”

姜白道了聲謝,便離開律所返回家中。

簡單收拾了點東西,網上訂了從龍城直飛山城的機票,然后開車直奔機場。

取登記牌,過安檢,檢票,登機!

兩個半小時后。

飛機降落在山城江北國際機場,滑行一段距離,緩緩停靠在航站樓旁。

姜白抵達山城!

在機場打了輛車進入市區,先找了家酒店住了下來。

晚上。

還去著名的解放碑步行街轉悠了一圈,領略了一下山城的風土人情。

這還是姜白第一次來山城。

計劃趁著這次的機會,好好的在山城游玩一圈。

至于打官司……

順手的事兒嘛。

正所謂有話則長,無話則短。

很快,一夜過去。

金烏升起,玉兔落下。

新的一天到來。

姜白在酒店房間柔軟舒適的席夢思床墊上醒來,準備吃了早飯就去金牌律所,找那位趙凱旋律師咨詢一下。

羅大狀推薦的律師,那必須必的靠譜。

但就在姜白準備出門的時候,突然收到了一條威信消息。

“老白,你跟凱子你們倆是咋了?”

姜白愣了一下。

發來消息的人,是高中同學徐博文。

他也是姜白和胡凱共同的好朋友,在高中時期都是一個圈子里的,關系很不錯。

姜白好奇的問道:“沒啥啊,怎么突然這么問?”

“你沒看到凱子發的朋友圈嗎?”

說完,徐博文發了一張截屏過來。

是胡凱發的朋友圈。

配文:我原本以為,我們的情誼好似一壇佳釀,會隨著時光的飛逝,越釀越純。卻沒想到,終究是我想錯了。這人心易變啊,某些人真的是有了幾個臭錢就不知道自己姓啥了,也看不起以前的好朋友好兄弟了。唉,悲哀,真的太悲哀了。通過一件事,認清一個人,這樣也好,呵呵……呵呵呵……

緊接著,徐博文又發來一張圖片,是胡凱那條朋友圈的配圖。

圖片是威信聊天截圖。

里面的主角就是姜白,那獨特的二哈頭像,以及昵稱都明明白白的顯示在圖片中。

沒有任何修飾,更別提馬賽克啥的。

唯一改變的,就是圖片中沒有了胡凱自己說的話。

應該是他從聊天框里刪除掉了。

姜白:“胡凱,說好的還錢呢?”

姜白:“什么時候還錢???”

姜白:“還錢!!!”

姜白:“別廢話了,趕緊還錢!”

姜白:“我最后問你一句,還不還錢!?”

這就是圖片上的全部內容。

單從這內容來看,不明白事情真相的人,很容易會覺得是姜白太過分了。

畢竟同學一場,朋友一場,認識都十年了!

居然這么咄咄逼人,這難道不過分嗎?

很明顯,胡凱就是在故意帶節奏。

讓兩人的共同好友對姜白產生誤解。

完了他還在自己的朋友圈下面評論了這么一句:“大家別怪他,怪只怪我沒本事,高攀不上[笑哭]”

看到這兩張圖,姜白瞬間感覺心頭的怒火是噌噌噌的往起冒。

氣得渾身顫抖。

這踏馬……

這是什么品種的白眼兒狼???

“說出來你可能不信……”

“我遇到了現實版的農夫與蛇。”

姜白回復道。

農夫與蛇,多諷刺。

“是不是他問你借錢,然后一直拖著沒還啊?”徐博文很快回復道。

“是啊,每次都有各種理由來借錢,前前后后總共從我這兒借了二十萬了,一分沒還……前天又向我借錢,我沒給,他就翻臉了,后來干脆把我威信都拉黑了。”

“霧草!他借了你這么多啊?其實,我也借給他錢了。”

“他也跟你借錢了?”

“嗯,不過沒這么多,他先后向我借了四次,總共一萬二,每次都說很快還,結果到時間根本不見還錢,完了再找你又是借錢……”

“我勸你一句,他要是再借錢,最好別借給他了,除非你做好要不回來的打算。”

“唉……”

姜白跟徐博文閑聊了幾句。

也讓對方認清了胡凱的真面目。

如果沒有徐博文來找自己,姜白還不知道,胡凱背地里居然做了這種惡心的事情。

這人的良心難道被狗吃了嗎?

就算自己這次沒借給他錢,但之前借的二十萬難道是借給狗了?

這次是真的刑了。

民事訴訟?

不夠,力度不夠。

這次要是不上升到刑事層面,都對不起胡凱同學的這一頓秀翻天的騷操作。

不去金牌律師事務所了,訂機票,回龍城,找大狀!

打定主意后,姜白就開始收拾東西。

就在這時。

一道電子合成音在他腦海之中響起。

噔噔!您有新的事件待解鎖(查看詳情)

聽到這熟悉的聲音,姜白頓時咧嘴一笑。

胡凱的做法,連統子哥都看不下去了。

沒說的。

解鎖!

噔噔!事件“欠錢不還”已解鎖

事件名稱:欠錢不還

基本情況:胡凱先后三次以不同理由從宿主手中借錢,總金額達到二十萬,且在宿主屢次討要的情況下依舊拒絕償還,并拉黑宿主聯系方式,甚至在朋友圈公然抹黑宿主……

輔助道具:山城龍城頭等艙機票(提取)

當前完成度:0

本來一切都挺正常的,但是當姜白看到輔助道具里的頭等艙機票,頓時就露出了一臉哭笑不得的表情。

這系統,有時候真是不按常理出牌。

不過這東西倒也挺有用的,至少比某次事件中的餓團外賣[99減1]優惠券靠譜,而且還是頭等艙呢。

姜白立刻收拾東西,退房,直奔機場。

下午。

看到出現在自己面前的姜白,羅大狀笑呵呵的問道:“怎么,你這是改變主意了?”

“我是改變主意了。”

姜白重重的點了下頭,看著羅大狀問道:“我想知道,這種情況有沒有可能弄成刑事案件?”

事情發展到現在這個地步,單單讓胡凱還錢,已經無法消除姜白內心的憤怒了。

他要的不僅是還錢,還要讓胡凱這個狼心狗肺的東西,承擔刑事責任!

要想達到這個效果,就需要這位很刑的男人出馬了。

“怎么樣?刑不刑?”姜白充滿期待的看著羅大狀。

后者笑呵呵的問道:“我記得昨天你說過,對方跟你借錢的理由是編撰的,對吧?”

“嗯,我給勞力士專賣店打過電話,根本沒有發生他說的摔壞手表的事情。至于之前借錢時候說的那些理由,我也嚴重懷疑是假的!”姜白咬牙道。

“他每次借錢都承諾還錢的時間,但每次到了時間都沒有還,也有這事兒吧?”

“有!”

姜白重重點頭。

羅大狀一拍大腿:“那就刑了。”

“怎么說?”姜白連忙問道。

“對方這種行為,根本不是普通的經濟糾紛。”羅大狀兩手一攤,“借錢?什么借錢,這根本就是詐騙啊!”

“詐騙?”

姜白眨了眨眼。

對于這個罪名,他可不陌生。

想他姜某人,不就是從一起詐騙的案件開始正式出道的嗎?

某位陳姓主播現在應該已經能夠熟練地踩縫紉機了吧?

“羅大狀,這熟人之間借錢,也能構成詐騙嗎?”姜白問道。

“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使用欺騙方法,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。”

羅大狀笑呵呵的解釋起來:“要判定是否成立詐騙罪,就要看行為人是否在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,也就是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,來騙取數額較大的公司財物。”

“關鍵就在于‘欺詐’二字。”

“剛才你也說了,對方借錢的理由很大概率是虛構的,而且他每次承諾還錢也沒有實現。”

“并且數額上達到了數額巨大這個標準。”

“這難道不是詐騙?”

“至于熟人不熟人的,現在殺熟的還少嗎?有些人就是專挑熟人下手!”

聽完了羅大狀的解釋,姜白的眼睛逐漸明亮起來。

好像真的是詐騙啊。

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,詐騙公私財物,數額較大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處或者單處罰金;

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;

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,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。

在最高院《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》中對數額進行了明確的劃分。

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、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、五十萬元以上的,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“數額較大”、“數額巨大”、“數額特別巨大”。

胡凱借(騙)了姜白二十萬,數額巨大,按照刑法的規定,量刑標準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羅大狀果然是很刑的男人啊。

談笑間就給姜白指出了一條明路。

這波,不僅要把錢討回來,還要把人送進去!

“不過最終能否成立詐騙罪,還得看對方是不是真的用虛構的事實來借錢,如果那些理由是真的,很可能無法被認定為詐騙罪。”羅大狀說道。

姜白皺眉道:“雖然我沒有確切的證據,但是以我對胡凱的了解,以及他最后一次借錢時候胡咧咧的表現來看,前面三次借錢的理由,99是他虛構的。”

“那就刑了,這事兒可拷。”羅大狀點頭。

姜白心念一動,雙眼放光的問道:“我能不能再借給他三十萬,把他送上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這個檔次?”

詐騙數額五十萬以上,為數額特別巨大,十年以上有期徒刑!

羅大狀無語的看著姜白:“現在你們雙方已經撕破臉,對方不可能主動找你借錢。”

“這種情況下如果你主動給他轉賬,那就屬于在未產生錯誤認識的情況下進行財產處分,是自我完全意識下的處分行為,而且還是自愿的……”

“無法認定為詐騙,而且還有可能肉包子打狗,有去無回。”

聞言,姜白撇撇嘴,只能遺憾放棄。

半小時后。

姜白走進長河街道派出所。

“林叔,我來報案。”

“我又被人騙了,這次被騙了二十萬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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